上網偷情又3P 人妻判刑4月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7日電)已婚蘇姓婦人涉嫌與葉姓、余姓男網友3P後,又與已婚的余男偷情4次。板橋地院今天判蘇婦共5罪,應執行4月徒刑。

法院判決指出,38歲的蘇姓婦人去年上網尋求一夜情,找葉姓男網友及已婚的余姓男網友到汽車旅館3P。蘇婦後來又4度與余男到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

蘇婦丈夫偶然發現妻子的網路對話,獲悉蘇婦與葉男及另一名男子3P,到台北地檢署控告妻子與葉男通姦,並要求葉男及妻子說出「第三者」才撤告。

葉男及蘇婦供出余姓男子後,蘇婦丈夫撤告,而余男妻子發現老公與蘇婦有婚外情,向板橋地檢署控告蘇婦通姦,蘇婦遭訴。

板橋地院審理後,認為蘇婦與人相姦5次共5罪,各處有期徒刑2月,應執行4月徒刑,全案可上訴;北檢日前也將余男起訴,案件正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101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