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女友分手 刀砍搶包判刑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21日電)陳姓女子向同居彭姓男友提出分手,並搬離。彭男不滿持刀砍傷女子,並搶走皮包。台中地院依強盜等罪判處彭男徒刑3年7月。

56歲的彭男與陳女交往同居,陳女在101年4月間提出分手,彭男不願意,陳女未告知彭男即搬離,彭男在精神及經濟上失去依靠,心有不甘。

101年9月間,彭男持水果刀到陳女租住處附近埋伏,攔截陳女持刀砍傷,彭男發現陳女攜帶皮包,砍傷陳女持皮包的右手,搶走皮包,附近大樓警衛探查發現,緊急將陳女送醫報警,彭男逃逸。

台中地院依加重強盜等罪判處彭男徒刑3年7月。全案仍可上訴。103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