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4國小 涉違勞基法將裁處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7日電)台中市有7所國小遭民間團體指控僱用身障者涉違反勞動基準法,台中市政府勞工局今天表示,經前往幾所國小實施勞動條件檢查,確有4所國小違反相關法令,將依法予以裁處。 勞工局表示,對於台灣勞工陣線、中華民國殘障聯盟指控台中市新光國小等7所學校僱用身障者涉違反勞動法令情事,勞工局於26日立即前往幾所國小實施勞動條件檢查。 勞工局指出,經檢查發現,僑忠國小採1月1簽方式簽訂勞動契約,且出勤簿卡未記載至分鐘,違反勞動基準法第9條第1項及第30條第5項規定。 勞工局說,其中宜欣國小、光隆國小的勞動契約也是採1月1簽,違反勞動基準法第9條第1項規定;另外新光國小未提撥勞工退休金6%,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的規定,勞工局將函轉勞工保險局依法處理外,並將針對違反勞基法規定部分依法裁處。100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