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歐太陽能談判 達初步共識

工商時報【記者黃欣╱綜合報導】 中歐太陽能爭端近日終於達成初步共識,今(23)日大陸商務部公平貿易局、中國機電進出口商會將與歐方代表進行第2輪價格承諾談判。對於大陸長三角、珠三角的太陽能業者來說,由於產品多為出口,談判成功與否也與企業能否存活息息相關。 21世紀經濟報導指出,本月21日在北京舉行的第27屆中國歐盟經貿委員會上,針對已持續近1年的太陽能糾紛,中歐雙方終於達成初步共識,明確將以價格承諾協議為框架進行談判,以解決這個涉及200多億歐元、幾十萬人就業的中歐第一大貿易爭端。 歐盟貿易委員德古赫特日前在歐盟使館記者會上,明確回應中歐在太陽能問題上解決框架已經達成一致,目前正在和商務部、中國機電進出口商會就技術問題進行談判。 報導稱,所謂的「價格承諾談判」,是指中方承諾出口到歐洲的太陽能產品,不低於某個最低價格,並設定具體時間期限;且中方承諾將每年出口至歐洲的組件限定在一定的規模範圍內。作為交換,歐盟將不對大陸太陽能產品採取反傾銷措施。 調查發現,眾多大陸太陽能企業向機電進出口商會提出的價格底線,約在每瓦0.5到0.54歐元間,此價格仍低於歐盟成員國內自產的太陽能組件價格的每瓦0.6到0.7歐元。 此外,「價格承諾」談判另一重要內容:出口配額,大陸企業普遍希望的每年10GW配額,遠遠超出歐盟此前的暗示。在最低價格底線以及數量配額皆未達成共識的情況下,要解決中歐的太陽能產業爭端仍有相當大的難度。 今年6月4日,歐盟公佈對大陸太陽能產品反傾銷調查初裁結果。依據初裁,從6月6日至8月6日對涉案大陸太陽能產品徵收11.8%的臨時反傾銷稅。歐委會同時決定,如果中歐雙方未能在8月6日前達成解決方案,屆時反傾銷稅率將升至47.6%。 尤其江蘇、廣東、江西等省分的太陽能企業,產品主要為外銷,以江蘇省來說,其出口比率就占了全大陸出口的將近6成。一旦中歐談判破局,歐盟啟動高額反傾銷稅,對於太陽能企業經營無疑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