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保全廣告不實 公平會開罰90萬元

中興保全廣告不實 公平會開罰90萬元

隨著時代的進步,現代人不只要吃得飽、睡得暖,更強調要住得安全,因此象徵維護安全的保全產業蓬勃發展。伴隨市場漸趨飽和,保全公司猛打廣告攬客,但公平會調查發現,國內老字號的中興保全公司廣告涉及不實、與同業比較不當,處以新台幣90萬元的罰鍰。 成立於民國66年的老字號品牌中興保全公司,是國內數一數二的保全龍頭,目前積極擴展中國與東南亞市場版圖。曾獲得《今週刊》「商務人士理想品牌」,以及《管理雜誌》「台灣消費者心目中理想品牌」保全類第一名的殊榮,顯示中興保全公司結合保全、科技、人性的服務理念,深得民眾信賴。 日前中興保全公司在網站、文宣,以及「Dr.ID門禁考勤專業服務系統」型錄內容中,宣稱公司系統保全市占率達6成。同時在「Dr.ID門禁考勤專業服務系統」型錄中,自稱是「全球第一個將『AGPS』(輔助全球衛星定位系統)做為商業應用的企業」,但經公平會調查,無實證可加以證明。 公平會表示,針對市占率達6成、全球第一個將「AGPS」做為商業應用企業的說法,中興保全公司無法提出客觀的科學調查數據或研究資料來佐證,明顯已悖離廣告主真實傳達資訊的義務,可能誤導消費者認為中興保全公司的宣稱與事實相符,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的規定。 此外,公平會調查發現,中興保全公司在廣告型錄中刊載的「Dr.ID與其他業者服務比較」表中,針對門禁考勤商品的經營方式、經濟效益、產品保固、折舊方式、維修方式,以及問題與維修費用等面向,與其他同業進行比較,強調自家以租賃方式經營門禁考勤業務,其他同業則是以賣斷方式營運。 然而該公司坦承,廣告型錄使用期間,其他同業已提供租賃式的門禁考勤商品服務;公平會也發現,部分業者甚至早已於民國95年,提供類似服務,顯然市場實際情形與中興保全公司的訊息不符,明顯涉及誤導消費者、影響交易秩序,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的規定,因此公平會開罰新台幣9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