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假帳 陳履安緩起訴繳國庫10萬

中國時報【蕭博文╱台北報導】 前監察院長陳履安被控在陳誠文教基金會董事長任內,侵占兩千四百廿萬元基金,為應付教育部審查,另指示工作人員陳台孟作假帳。陳履安出庭表示錢都用在公益絕無私吞,台北地檢署認定侵占部分超過十年追訴期,處分不起訴,昨依偽造文書罪處分陳履安、陳台孟緩起訴兩年,各向國庫繳交十萬元、六萬元。 陳履安為前副總統陳誠之子,曾任國科會主委、經濟部長、監察院長等重要官職,更是國防部首位文人部長,八十五年間與前法務部長王清峰搭檔參選總統落選,現任新北市私立辭修高中董事長。 陳履安出庭時坦承,八十年間掌管基金會後因資助清寒孤兒等活動才挪用基金應急,也曾動用資金資助美國某博物館,所有款項都沒落入私人口袋,坦承兩千四百廿萬元在九十年前就花用殆盡,才會作假帳供教育部備查。 陳履安強調,基金會所有的錢都用於行善,且他與兄弟姊妹之前就把官舍捐給政府,也捐了許多東西,友人捐款也轉贈其他急難之用,絕無侵占基金會款項意圖,如今已補足所有基金,日後不會再動用。 檢方指出,兩千四百廿萬元基金在九十年前已用罄,陳履安為符合教育部要求,先向親友借得兩千四百廿萬元,再向銀行辦理定期存款,取得存款單後影印留存供教育部備查,數日後即解除定存。陳履安自九十年至一○○年間,每年都以此手法應付查驗,終遭調查局移送法辦。 檢察官認為,陳履安是否涉及侵占難以認定,且因事發至今已超過十年追訴期,因此處分不起訴;九十年至一○○年間偽造文書部分,陳履安與陳台孟坦承犯行深具悔意,因此處分緩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