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代兼賣產壽險保單 擬鬆綁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2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通過,保險代理人未來擬可以同時進行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的業務招攬工作。金管會官員表示,近日將公布相關條件及門檻。

保險業者表示,依據現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規定,保險代理人公司同時具備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代理人資格者,除經主管機關核准外,僅得擇一申領財產保險或人身保險代理人執業證書,也就是說,目前保代公司或保險代理人只能夠選擇產險或壽險販售,不可以跨業招攬。

不過,業者進一步說,相較於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規定,經紀人同時具備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經紀人資格者,可以同時申領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經紀人執業證書,所以保經公司及保險經紀人可以同時招攬產險及壽險。

金管會表示,為了因應保險代理人需求及差異化管理,修正保管代理人22條規則,經主管機關核准保險代理人可以同時代理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的招攬業務。

官員表示,即將公布可以申請2者可以兼賣的門檻條件,像是內部控制規定等。據了解,銀行的保代公司及一般保代公司如車商保代等都希望申請放寬。101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