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借款 注意效力及理賠金額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4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若民眾為繳稅而進行保單借款,除了借款利率外、還要注意保單效力及理賠金額須扣除借款的本息。

金管會表示,繳稅季節到來,不少民眾藉由保單借款因應短期的資金需求。

金管會表示,民眾辦理保單借款時應先注意衍生的利息及權利義務關係,避免發生保險爭議,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金管會說,除了利率之外,民眾應該注意保單的效力,保險公司要在民眾所借的本息超過保單價值準備金之日的30天前,以書面通知要保人返還本息,若要保人沒有在超越日前返還,保險契約就可能失效,也就是說,在保單停效時間若發生事故,保險公司不予理賠。

金管會表示,民眾也應該注意,若欠繳的保險費或保單借款未還清者,保險公司理賠可以先抵銷欠款及應付的利息。也就是說,被保險人若不幸在借款期間且保單尚未失效之前發生事故,保險公司也會先扣除未還清的本息,再理賠給受益人,保障相對也會減少。101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