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法漏洞百出 金管局允全盤檢視

個資法漏洞百出 金管局允全盤檢視

【台灣醒報記者陳珮瑜台北報導】「民眾要求銷毀個資竟遭拒絕,銀行是土匪嗎?」個資法10月正式上路,但立委李桐豪16日指出,仍有銀行要求民眾提供許多和存款開戶無關的個人資料,甚至有民眾要求銀行銷毀個資時遭其拒絕,「個資同意書是賣身契嗎?」金管局回應,將著手訂定更嚴謹的個資同意書參考範本,並檢視個別銀行情況是否有觸法問題。 準備2年,個資法在10月1日正式實施,民眾遇到銀行、保險業者利用個資進行行銷時有權求償。不過,立委李桐豪表示,有民眾陳情說,前往銀行開戶時,卻被要求提供許多無關個資,例如護照號碼、家庭、學經歷等等,甚至還把資料給銀行直間接持股的公司利用,嚴重違反個資法。 更離譜的是,李桐豪指出,有民眾放棄開戶,要求銀行提供書面證明個資已被銷毀,卻遭以合約上已註明「惟依法本行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台端請求為之。」為由拒絕。李桐豪批評,「根本是簽賣身契。」 此外,有銀行開戶力推先在網路上填送個資,在臨櫃補簽個資同意書,他也質疑此作法的正當性。李桐豪以10天為限,要求金管會盡速制訂嚴謹的個資同意書參考範本,並嚴格要求開戶流程的正規程序,民眾同意簽屬個資同意書之後,銀行才能取得個資,且銀行不可拒絕民眾銷毀個資的要求。 對此,金管會銀行局副組長邱美珠表示,10月實施的個資法在資料蒐集上,新增了告知義務,銀行公會也有訂定個資同意書參考範本;不過,金管會仍會針對各家銀行進行通盤檢視,查看其同意書是否有觸法狀況。此外,金管會也會加強教育訓練,讓銀行更了解新法,也會增加民眾宣導方式。 至於有部分銀行要求過多個人資訊披露一事,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副司長鍾瑞蘭則回應,根據個資法第5條規定:「個人資料之蒐集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如果銀行真出現逾越特定目的的要求,的確有觸法之虞,法務部將提供金管會相關法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