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班停課標準 北市:安全優先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2日電)台北市停班停課時間引發民怨。台北市政府指出,依中央所訂定標準決定是否停班停課,除依雨量基準,並授權所屬機關及學校以個別狀況決定,以市民的安全為優先考量。

過去每逢颱風或豪大雨,政府機關何時宣布停止上班上課程為民眾關注焦點,中央曾為此召集相關機關及地方政府開會商討,決議仍依據中央訂定的「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辦理。

根據「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台北市政府在累積雨量達到350亳米的法定標準,即可宣布停止上班上課。另外,各機關、學校處所等積水,或途中因降雨致土石流成災、河川水位暴漲、橋梁中斷、積水致通行困難、地形變化發生危險或有致災之虞時,也可宣布停止上班上課。

市府官員指出,台北市在今天上午達到法定標準,市長郝龍斌才在9時55分宣布全市停止上班上課。不過,由於各行政區及學校因所在地的降雨及地形狀況不同,郝在清晨6時左右,即授權各區公所及學校可視實際狀況停止上班、上課。

教育局官員表示,在北市正式宣布停班停課前,包括明倫高中、大誠高中、興福國中、興隆國小及東山高中就已自行宣布停止上課。停課時間最早在上午7時,最晚8時,理由包括地下室淹水及交通不便等因素。

台北市民政局長黃呂錦茹則說,今天上午6時30分至7時就通知各區公所自主決定,因各地災情及感受度不同,各區災害應變中心可直接自行決定停止上班。

市府官員指出,無論是前一晚或當天凌晨宣布,民眾都會因為不同的考量而有所批評,但市府最重要的考量是民眾的安全,平時要求各防救災單位以「預防重於救災、離災優於防災」原則,做好救災整備工作。事後協助災民撤離、重建,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101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