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婚姻監護糾紛 陸委會:現有平台即可處理

政府正在研議跨境婚姻兒童監護權出現紛爭時的處理辦法,行政院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今天(26日)表示,就兩岸跨境婚姻而言,如果出現子女監護權的糾紛,目前兩岸司法互助協議以及現有的協處機制,已經足以處理這類問題。 關於兩岸跨境婚姻兒童監護權的問題,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26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如果台灣民眾遇到監護紛爭,不論是否進入司法程序,兩岸現有的機制與平台都已經可以處理這個問題。 劉德勳說:『(原音)在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裡面就有這個平台,只要將來有這類案子進入司法程序,這個民事案件也會列入協助調查、取證等可以相互協助的功能。還沒有進入司法程序之前,如果有一些想要透過機制協助的,海基會跟法務部的窗口也都會來做必要的協處。』 行政院長陳冲日前特別針對跨境婚姻兒童監護權的紛爭,要求相關部會依據這類案件案的特殊性,研究適當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