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家電動機車 1年才騎百公里

中國時報【林金池、陳俊雄╱綜合報導】 新北市環保局九十八年度採購四百六十台電動機車,分配各區清潔隊使用,兩年來的利用率卻低得可憐,以石碇、平溪兩區為例,一年騎不到一百公里,遭審計單位點名檢討;環保局強調,因電池過重使用不便,去年已全面更新改善,使用率已明顯提升。 新北市審計處指出,環保局為了節能減碳,九十八年度花了二○九四萬元,採購四百六十台電動機車,分配給廿九區公所清潔隊、學校使用,但因事前缺乏規畫,沒有大批採購的優惠;事後又倉卒採購,有九十台機車拖了五個月後,才分配到各地,部分機車「還沒用就壞掉」。 其次,未考慮低度利用的地方,例如石碇、平溪、坪林等三區,地形起伏爬坡困難,騎乘意願過低,平均一年使用公里數分別為九二、一○三、三七○公里,政策缺失,讓利用率低得可憐。 其他地方的使用狀況也好不到哪去,五成機車一年騎不到五百公里。總計四百六十台電動機車,兩年內詳細使用狀況為:故障廿台,一百公里以下五十三台,一百到五百公里九十四台。五百到一千公里五十六台,一千到兩千公里一○一台,兩千到三千公里五十八台,三千公里以上七十八台。 審計處認為,電動機車從採購、分配,到事後零件維護,缺乏完整配套措施,根本就是「為了環保而環保」,造成機車浪費閒置,必須妥適檢討。 新北市環保局低碳中心主任程大維指出,當年購置電動機車,配置不可抽換式鉛酸電池,加上車重一四○公斤,比五十西西機車還重一倍,因此使用率偏低。 程大維指出,去年已將這批電動機車電池活化,並設專屬保管人,也要求基層執行清除小廣告、廢車查報等勤務,須優先使用電動機車,使用率已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