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比不上登記 前妻搶夫新歡淪小三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不少男性朋友希望有大享「齊人之福」的願望,但這並非是件好事。一名羅姓男子「腳踏兩條船」,先與一名孫姓女子公證結婚,但卻未辦理登記,之後羅男的前妻提出復合,還搶先登記結婚。孫女事後替羅男產下一子被羅妻發現,羅妻怒告孫女妨害家庭。結果孫女反而淪為小三,被依妨害家庭判刑。

這起「公證結婚比不上登記結婚」的案件,發生在台中市。男主角羅姓男子,13年前和張姓前妻離婚,但2人仍與子女同住屋簷下。3年前羅男結識孫女,告知對方自己已離婚是單身的身分,隔年3月2人在孫女的親友見證祝福下,前往台中地院公證結婚並公開宴客,但2人當時並未辦理結婚登記。

事後張女發現前夫和孫女的結婚照,決定搶回丈夫要求復合,就在羅男與孫女「公證結婚」後2個月,羅男與張女前往登記再度結為夫妻。孫女在羅男與前妻登記結婚隔天才知道,對此她感到傷心難過,原本認為「女人何苦為難女人」,一度想成全她們,但之後張女發現羅男多了一個孩子,追查發現竟是孫女所生。

張女推算孫女的孩子出生日期,是在她與羅男再度辦理結婚登記之後,因此認為羅男大享「齊人之福」,怒告孫女妨害家庭。法院審理之後,認為孫女其情可憫,無意間淪為小三,判她2月徒刑、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