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事項看清楚

工商時報【記者張中昌╱台北報導】 國人風險意識逐漸提高,特別是雖然有部分醫療費用已由全民健保制度支應,由於每次住院花費難預期,許多人還是會透過購買住院醫療險來轉嫁相關風險,金管會提醒,投保前除了衡量自身需求、經濟能力,還有六大事項要注意。 市面上的住院醫療險,一般可分為實支實付型、日額型,其中,實支實付型以填補被保險人因住院醫療期間產生的醫療費用為目的,具有補償性質;日額型則按被保險人實際住院日數,依保險契約條款約定給付保險金。 金管會呼籲,民眾購買醫療險前,要仔細評估各項狀況,並留意瞭解一些事項,包括第一是「對疾病及醫院等名詞定義瞭解清楚」。 金管會指出,因為有些業者的保單,會要求必須求診大型醫院後開立的收據,才能進行理賠,若屬地區性醫院,有可能不給予金額賠償。 第二是「以住院為給付的前提」,住院醫療保險是以住院為給付前提,消費者需明瞭其商品特性,如無住院的事實,自然不屬保險給付範圍。 第三是「等待期間」,非屬癌症或重大疾病的住院醫療保險契約,常約定有30日等待期間,被保險人於這段期間所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不負給付責任,消費者應明確知道相關約定。 第四則是「給付上限」,不論是實支實付型或日額型住院醫療保險商品,保險公司通常於約定限額內給付,所以要明確知道醫療費用的理賠,並不是毫無限制。 第五是「除外責任」,除外責任是保險公司不負給付責任的項目,充分瞭解才能避免投保後未獲理賠,產生糾紛。 第六是「要保書健康告知事項」,被保險人健康告知,是提供保險公司是否接受要保、採何種費率承保的重要參考,所以必須據實說明且親自簽名,否則有可能因隱瞞健康狀況,無法申請賠償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