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占比 12年內達18%

(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24日電)經濟部規劃擴大各類再生能源推廣,預計民國114年裝置容量達9952MW(百萬瓦),占比可達18%。

經濟部能源局致力推動各類再生能源發展,自民國98年「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通過,至去年底止,我國再生能源總裝置容量增加約551MW,達到3697MW,裝置容量占比達6.8%。

在太陽光電方面,能源局表示,考量成本仍較傳統能源發電為高,且國土面積有限等條件下,近期採取穩紮穩打、逐步發展策略進行,以推動民宅及廠房建築物等屋頂應用為主,預計至119年,將可推動我國太陽光電設置應用達到3100MW。

在風力發電方面,考量國內陸域風場開發趨於飽和,風能推動策略將逐步由陸域推向離岸,能源局已於101年7月啟動離岸風力發電示範計畫,預計於 104年前完成 4架離岸風電示範機組,109年前完成 600MW,119年可達到3000MW目標。

能源局指出,再生能源發電屬於間歇性電源,風力發電年利用率約28%(陸域)至38% (離岸)、太陽光電則為14%;我國電力網為獨立系統,再生能源電力占比達一定比例時,須克服系統供電穩定及發電成本較高問題。

能源局說明,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規定,透過合理躉購費率保障收購20年機制,有效提升設置量以達成推廣目標。

再生能源發展目標原則係考量技術成熟可行、成本效益導向、分期均衡發展、帶動產業發展及電價影響可接受等原則進行規劃。102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