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誣告女友吸毒 男判緩刑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18日電)賴姓男子與趙姓女友分手後,控告趙女吸食安非他命,檢方採集趙女尿液鑑定無毒品反應,趙女反控誣告,賴男被判緩刑。

32歲、曾在監獄任職的賴男與趙女在101年間交往數月後分手,賴男在去年4月間向台中地檢署提出申告,控告前女友趙女涉嫌吸食毒品。

賴男指稱,他在101年10月間發現在超商上班的趙女臉色怪異,晚上多次提早下班,他尾隨觀察發現,趙女進入某社區,約停留1個多小時,疑與毒品相關;且趙女常按摩頭部、抓頭髮等符合毒癮戒斷症狀。

檢察官採趙女尿液送鑑定,並無毒品反應。趙女則反控賴男誣告。

賴男辯稱,他曾拿趙女的照片給蔡姓女受刑人看,蔡女指認趙女有吸毒。但蔡女卻證稱,她並不知趙女有無吸毒,也未告知賴男趙女有吸毒等情事。

至於賴男所指的毒癮戒斷症狀,趙女則指稱,她只是攬鏡撥弄頭髮,而按摩頭部則是一般人舒緩疲憊舉動。

台中地院依誣告罪判處賴男徒刑6月,緩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103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