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殺女師棄水池 凶手判死

中國時報【甘嘉雯╱桃園報導】 去年五月發生的育達高中女老師林伊葭遭強盜殺人案,桃園地院昨天宣判,法官認為,凶手黃建憲案發後還陪女友燙髮,用女老師財物支付房租及燙髮費用,視人命如草介,手法凶殘,泯滅人性,認為有與社會永久隔絕之必要,處以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去年五月廿日凶手黃建憲躲在桃園市冠倫大國社區,見落單的育達高中女老師林伊葭開車返家,趁她要進電梯之際壓制拖行,女老師呼救,竟掐頸讓她昏厥,拿走女老師的提包與背包,再將人丟棄到樓梯底層的消防水池裡死亡。 法官判決指出,租住在冠倫大國社區的黃建憲(廿二歲)積欠一個月房租,也欠女友一千一百元,卻動歪腦筋搶劫還債,去年五月廿日上午九點多至下午三點,來回九次社區樓梯間,苦尋作案目標沒著落,下午近四點左右再度出門,看見女老師林伊葭開車進入地下四樓停車場。 黃建憲趁林伊葭下車,準備要進入電梯上樓之際,從後方勒住林的脖子並摀住嘴巴強行拉到樓梯間;林伊葭奮力抵抗,扯下安全門的握把猛敲黃建憲後腦勺、用手抓他的臉與頸部,同時不斷呼救,黃建憲就用雙手掐住她的脖子致其昏厥,再將女老師丟棄在樓梯間底層的消防水池。 檢方以「沒有尊嚴」形容女老師遭到頭下腳上塞入深二一五公分水池內;黃建憲還用燈光探照水池並將鐵蓋蓋上,拿走女老師的提包與背包,得手相機、手機,現金一千八百元,甚至還拿女老師的提款卡去提領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