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會研擬勞退自提6%儲蓄運用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30日電)勞委會主委潘世偉今天說,規劃與財政部等單位研擬薪資自提6%,朝第3層私人商業保險概念,作為勞工個人儲蓄運用基金方案。

這波勞保年金改革規劃,主要變動內容有:投保薪資計算標準循序漸進,每年增加12個月至加保期間最高180個月平均計算,投保薪資上限新台幣4萬3900元維持不變;勞保費率從民國105年逐年調高0.5%、所得替代率分成甲乙案。

外界以為,其實最需要提高的應是所謂「勞保投保薪資上限」的4萬3900元,才能解決勞工老年生活經濟安全無虞。

勞委會主委潘世偉解釋,勞保是社會保險,軍公教是退休金,是不一樣的比較基礎。在現階段,不考慮調高投保薪資上限,原因是,從條件來看若如今調整「投保薪資上限」,而所得給付率不變,年資計算仍維持60個月的話,「會造成世代差距更嚴重」。

潘世偉說,現在接近退休者,最容易將投保薪資平均拉到最高,會領得最多,也間接影響下一代所面臨的勞保財務問題。此外,基於社會保險概念,就是希望多數人民拿到基礎老年生活保障。

「勞工可在其他第2層法定職業退休金及第3層個人商業保險等,依行業別建立退休金,」潘世偉強調,唯有在勞保財務基礎框架穩定時,才會考慮調升月投保薪資上限。

此外,潘世偉進一步解釋,台灣年金制度現況分為3層,第1層法定公共年金,第2層法定職業退休金及第3層個人保險。勞保年金屬第1層,勞退金雇主提撥6%屬第2層,而現行勞工自提6%也屬於勞退金。

潘世偉說,未來勞委會有意與財政部及金管會合作,研擬薪資自提6%,朝第3層私人商業保險概念,作為勞工個人儲蓄運用基金方案。102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