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非藥品 誇大療效恐開罰

(優活健康網記者杜宇喬/綜合報導)愛美是女性的天性,但面對琳琅滿目的化粧品,選購產品前,消費者應詳加確認產品標示是否符合化粧品的標示規定,彰化縣衛生局表示,化粧品非藥品,無法治療或預防疾病,因此不得有涉及誇張、不實及療效之宣稱。

化粧品是指施於人體外部,以潤澤髮膚,刺激嗅覺,掩飾體臭或修飾容貌之物品。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化粧品標籤、仿單及包裝應刊載品名、全成分、用途、重量或容量、批號或出廠日期,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者,並應刊載保存方法以及保存期限;含藥化粧品需有許可證或核准字號。

市面上化妝品廣告常見不當宣稱包括「治痘」、「去疤」、「抗自由基」、「消炎」、「止痛」、「消脂」、「減肥」、「豐胸」、「排毒」、「改善橘皮組織」等詞句。彰化縣衛生局呼籲,對於過度誇張宣稱化粧品效能,則應提高警覺,做個聰明的消費者,避免花了錢財,還傷了皮膚和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