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學前特教幼兒安置 三月起報名

為鼓勵學前特教幼兒接受早期教育,臺北市教育局將從三月一號起,辦理學前特教幼兒優先入幼稚園鑑定及安置作業。教育局表示,只要設籍並且居住臺北市,年滿3歲以上尚未滿6歲的身心障礙,或是發展遲緩的幼兒均可報名。特殊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將依幼兒身心障礙程度和適應情形,給予安置普通班、特幼班或特殊教育學校幼兒部。

家長只要攜帶戶口名簿正影本、幼兒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傷病證明,到12個行政區的鑑定幼稚園報名,專業教育評估人員將在3月12號起進行教育評估,5月召開安置會議,並且在5月11號前通知家長鑑定及安置結果,被安置學童則要在5月16號到23號到各安置學校辦理報到。

教育局強調,配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的修正,今年年滿2歲未滿3歲的幼兒,也可以參加鑑定安置,但是安置班級以集中式特幼班為主,並且依照年齡,以5、4、3、2歲依序安置,最後才會安置2歲幼兒。

12行政區承辦之幼稚園包括:松山區松山國小附幼;信義區永春國小附幼;大安區大安國小附幼;中山區育航幼稚園;中正區市立教育大學附幼;大同區蓬萊國小附幼;萬華區南海實驗幼稚園;文山區景美國小附設幼;南港區修德國小附幼;內湖區內湖國民小學附幼;士林區社子國小附幼;北投區文林國小附幼。更多詳情請洽臺北市南區特教資源中心,或是臺北市教育局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