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審化妝品廣告 數百件違規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20日電)台北市衛生局今天表示,1至7月查獲403件化妝品廣告刊播內容與原核准不符,未依規定事先申請核准的違規廣告192件。

衛生局統計指出,今年1至7月受理化妝品業者申請化粧品廣告共4852件,審核通過4681件,不予核准共171件;另外,同期執行違規化妝品廣告監錄,查獲刊播內容與原核准不符共403件,未依規定事先申請核准的違規廣告件數為192件。

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長陳立奇表示,依法令規定,化粧品廠商登載或宣播廣告時,事前應將所有文字、畫面或言詞,申請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並向傳播機構繳驗核准證明文件後刊登。

陳立奇提醒,業者登載或宣播廣告時,除事先須提廣告申請外,並應在廣告內容註明核准字號,且廣告核准有效期間為1年。

他指出,許多常見虛偽誇大、涉及醫療效能的廣告詞句都已超出化妝品的功效範圍。

陳立奇表示,為遏止不實廣告訊息傳播,保護消費者權益,呼籲化妝品業者應依法提出廣告申請,並依核准內容刊登。民眾若有化妝品廣告相關問題,可電洽台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轉7090。101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