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102學年公立國小額滿暨改分發學校名單公布

(記者黃秀麗台北報導)教育局核定102學年度國小新生分發第一階段額滿學校共計15校,其中健康國小等4校因設籍學生數與可招生數相近,將不辦理額滿學校入學資格審查,凡於102年4月25日前設籍於該學區內之學生,皆可順利分發入學。另外,包括敦化國小、國北教大附小、新生國小、仁愛國小、國語實小、市教大附小、蓬萊國小、力行國小、南港國小、明湖國小及文化國小11校,因設籍學生數超出學校可容納人數,將於5月20至24日於各額滿學校辦理優先入學資格審查。額滿學校及改分發學校名單,已公布於教育局網頁最新消息項下(網址http://www.edunet.taipei.gov.tw)。 教育局國教科表示,依「臺北市公立國民小學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第5條規定,102學年度各國小一年級預估新生平均每班人數達31人以上者,即核定為新生分發額滿學校。15所額滿學校中,有4所額滿學校因102年4月25日基準日前設籍學生人數與學校102學年度一年級可招生人數相近,將不辦理額滿學校入學資格審查,4所學校為:健康國小、博愛國小、金華國小及麗湖國小其餘11所額滿學校,包括敦化國小、國北教大附小、新生國小、仁愛國小、國語實小、市教大附小、蓬萊國小、力行國小、南港國小、明湖國小及文化國小,因基準日前設籍學區內學生數超出學校可容納人數,將於102年5月20日(星期一)至24日(星期五)於各額滿學校辦理優先入學資格審查。 教育局將於102年5月13日以限時掛號寄發「新生額滿學校審查通知單」,上開11所宣告額滿且需辦理審查學校之新生家長,可於5月17日前收到資格審查通知單。屆時請符合下列任一資格條件之家長,務必攜帶相關文件至額滿學校進行資格審查: 一、學童與其父母或監護人於102年4月25日前共同設籍在額滿學校學區內,其二親等內直系血親(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監護人於101年12月31日前持有同址坐落學區內房屋所有權狀證明,並有居住事實者:請攜帶(1)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2)房屋所有權狀正本。 二、學童與其父母或監護人於102年4月25日前共同設籍在額滿學校學區內,持有連續居住三年以上(99年4月25日前迄今)之坐落學區內房屋,經公證之房屋租賃契約證明,並有居住事實者:請攜帶(1)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2)連續居住三年以上經公證之房屋租賃契約證明(3)102年元月1日至入學資格審查日前足以證明居住事實之水費及電費收據。 三、符合「臺北市原住民婦女扶助自治條例」第3條規定,經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核發證明文件者之子女,並有居住事實者:請攜帶(1)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2)經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核發之證明文件。 四、父、母或監護人持有臺北市政府社會局開立之當年度低收入戶第○、一或二類證明者之子女,並有居住事實者:請攜帶(1)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2)本市社會局開立之當年度低收入戶第○、一或二類證明文件。 符合上述優先分發條件並經審查通過之學童,依臺北市公立國民小學新生分發入學辦法第10條之規定,將依學童設籍先後順序優先分發入學。各額滿學校依前述規定分發後尚有缺額時,將由區公所依學童設籍先後分發至額滿為止,其餘學生將改分發鄰近國民小學就讀。 額滿學校資格審查結束後,區公所及各額滿學校將於102年6月7日同步公布學童入學名單於網站上,凡分發額滿學校之小朋友務必於102年7月19日前至校完成報到,逾期未報到者將視同棄權,並由區公所逕行改分發。 102年6月14日區公所將以限時掛號寄發所有102學年度小一新生之「入學通知單」。102年7月8日為新生報到日,屆時請家長攜帶入學通知單及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至學區學校報到,新生至遲應於7月19日前完成報到。2013/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