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家暴案 53%枕邊人施暴

丈夫或男友毆打另一半是家暴事故常見的類型。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去年我國家暴案件有十一萬五千多件,過半數是親密關係暴力,家暴原因前三名包括個性、生活習慣不合、外遇等感情因素和酒後失控,經濟因素只名列第五。(戎華儀報導)

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統計,去年的家暴案件共有十一萬五千多件,比前年成長百分之十,顯示家暴案的黑數逐漸浮現。

家防會執行秘書李美珍:『以一百○一年,統計通報進來的有十一萬五千兩百一十八件,在各種家暴的類型裡頭,親密關係暴力佔了百分之五十三,其中親密關係暴力裡頭,九成的加害者都是男性。』

李美珍表示,家暴的發生,有部分是加害人小時候目睹父親毆打母親,長大後也重蹈覆轍,有的人是不知如何適應擔任丈夫和父親的角色而與妻子發生衝突,也有人是在成長過程中缺乏與他人經營信任的關係,不斷懷疑妻子外遇。

法院去年核發的家暴保護令中,有三千○四張命令加害人接受處遇計劃,接受認知輔導教育。家防會組長林春燕表示,這些對另一半施暴的男性雖然是被動來上課,最後確實學習到以正當的方式抒壓,改變與家人相處的方式。

內政部十四號起到二十五號,在全省舉辦五場家暴施暴者改變的心路歷程分享活動,詳情請見家防會網站(http://dspc.mo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