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哥大廣告不實 公平會開罰

工商時報【記者譚淑珍╱台北報導】 台灣大哥大公司在「myfone數位3C購物通」刊物,也就是自家刊物裡的刊載「網內一族401+行動上網699」、「通通省699+行動上網699」方案宣稱「網內免費」的廣告,被公平會認定為「服務之內容為引人錯誤之表示」,也就是廣告不實,處以新台幣2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台灣大哥大公司所刊載的廣告在第4頁最上方、在紅色圓形(直徑約1.6公分)內以白色字體(約0.4至0.5公分見方)寫著「網內免費」,然後,在旁邊刊載「申辦智慧型手機指定專案享網內通話免費(二年專案)」或行動上網任您選。 又在下方專案,公平會說,有「網內一族401+行動上網699」、「通通省699+行動上網699」左上方以藍色圓形(直徑約0.7公分)白色字體(約莫0.2公分見方大小)寫著「網內免費」。 公平會說,這些廣告文案,在在都給人一種印象:只要是在方案綁約的條件下,沒有限制的都可以享有「網內免費」的優惠。 然而,事實上,並不是,公平會發現,在下方有著「貼心提醒」的文案,內容是「網內免費2,500分鐘/月優惠,在綁約期間內享免費撥打網內語音通話2,500分鐘/月之優惠……超過2,500分鐘後,以401型/699型網內語音費率計價收費。」 而這個貼心提醒的文字,公平會發現,總計有19行,其字體都約莫0.1公分見方大小,行距約0.1公分,內容相當密接,而且上述的說明文字又在該段內容的第3行、第4行及第6行才出現。 公平會的用語是「一般大眾施以普通注意力不易閱讀知悉該限制」,講白點就是,故意不讓發現。 公平會說,其他電信公司的網內通話免費方案,都沒有分鐘數限制,台哥大卻以較大字體刊載「網內免費」,然後用較難引起注意的小字體的「貼心提醒」,不但引人誤認,也對其他網內免費沒有分鐘數限制的業者,形成不公平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