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蒙簽備忘錄 促再生能源合作

(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17日電)經濟部今天和蒙古能源部簽署合作備忘錄,這是以「中華民國」名稱簽署的正式文件,雙方將在太陽能光電、風力發電等再生能源及能源審核與效率管理,建立制度化合作關係。

「台蒙再生能源與能源管理領域合作瞭解備忘錄」由經濟部能源局長王運銘與蒙古能源部能源發展中心副主任Mundur Erdene-Ochir簽署;經濟部次長杜紫軍等見證。

杜紫軍致詞表示,台灣以需求面管理及提升效率作為能源重要策略方向,以逐步減低國際能源環境變化的衝擊。

他說,台灣已實施「能源政策發展綱領」,對於能源效率、能源使用設有全面管理系統,希望在2025年與2005年相比,能夠降低能源密集度50%。

杜紫軍指出,台灣與蒙古在太陽光電與風力發電等再生能源項目,雙方都有極佳發展潛力;台灣從2009年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後,在3年內太陽光電的裝置容量大幅成長23倍,並已掌握核心風力發電技術,預計在2015年開花結果,陸域風機可望超過350部及4部離岸示範機組。

王運銘說,台灣地狹人稠,蒙古地廣人稀,地理環境雖有差異,但台灣目前燃煤發電仍占總發電量的48%,且正進行機組汰換更新,未來可分享經驗給以燃煤發電為主的蒙古。

能源局表示,台灣風力發電及太陽光電發展卓越,但在拓銷海外市場時,受限無法取得符合國際標準的營運規模實績,不利爭取拓銷商機。

能源局指出,這項備忘錄簽署後,將有助台灣再生能源業者在蒙古當地取得營運實績,厚植台灣爭取海外商機實力。103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