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主動發現 申誡懲處

中國時報【唐玉麟╱台北報導】 行政院原能會將核三廠2號機因安全系統備用電源161kV(千伏特)外電系統故障,列為一級核能事件,台電高層說,這起事件,核三廠長林則棟等以下6、7名人員,均予以申誡等處分。 昨晚台電總工程師兼核能發言人蔡富豐說,這起核能事件,確實是人為操作不當所致,當初是台電主動發現,主動呈報予原能會;目前核三廠2號機操作程序均已改善,核三廠1號機也採用同樣操作程序完成,並無任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