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會閒置土地 擬移交財部

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為挹注國庫,財政部擬提案要求各部會,閒置未用,500坪以上大面積公用土地,強制移交給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經財政部估算,至少有3,200公頃。若經行政院核定,將可透過變更都市計畫,或與主管機關合作開發,以積極創造財源。 行政院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督導小組在下周一(7日),召集國防部、內政部、經濟部、教育部、農委會等跨部會首長,共同討論移交方案,一旦經行政院核定,各部會在3個月內加速移交閒置土地。 國家財政窘困,為支應政府預算需求,活化國有資產,是必走之路。據悉,財政部已向行政院提出活化方案,鎖定各部會主管500坪以上大面積公用土地,若處於低度利用或閒置,將強制移交予財政部,以供活化。 財政部依據審計部的報告指出,各部會經管的大面積國有地,閒置未使用、低度利用,或是使用成本過高、不符經濟效益者,共計有9千多筆土地,總面積達3,200公頃,閒置比例接近5成。其中,以國防部管理的土地,有3,000公頃屬於低度開發,閒置比例最高,將近8成。 對於各部會經管的大面積國有建築用地,財政部已經全面清查造冊,國有土地總面積達194萬公頃;其中,由5千多個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部隊管理的公用土地約占171萬公頃,總市值預估高達17兆餘元。 全台面積在500坪以上的國有土地,面積逾3千公頃,開發價值上看1兆元,因此財政部決定,凡是500坪以上的大面積國有公用土地,將優先列入開發活化對象,活化類別將劃分為七大使用分區,包括工業區、商業區、住宅區、機關用地、行政區、專用區及旅館區。 針對籌措國有土地開發財源方面,財政部希望透過政院專案督導方式,進行同一區域內國有公用土地的跨機關整合,並開放讓各地方政府結合當地特色,進行聯合開發,以減少財政支出。 財政部指出,開發方式包括調整都市計劃,提升閒置公共設施保留地利用,以回饋地方政府方式,申請變更全部或部分都市計畫為住宅區、商業區或專用區,與民間合作開發,增加建設財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