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多元文化學習對抗家暴

向多元文化學習對抗家暴

■潘欣榮 根據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的統計,2011年全國家庭暴力通報案件數為10萬4,315,其中婚姻/離婚/同居關係暴力5萬6,734件。其中,通報婚姻暴力受害人的人口比例中,原住民與新移民配偶(原住民身份的有2,323人、外國籍2,894人、大陸籍2,488人)受婚暴人數佔全台總婚暴人數的14%(總計4萬9,894人)。表面上此數據雖然不高,但少數族群的通報數量往往因自身不瞭解通報方式、語言障礙、鄰里不願涉入,而積累了大量的通報黑數。更糟的是,家暴的影響不僅是當下的受暴伴侶,還包括對其下一代的影響、甚至循環並擴大發生。 根據丁雁琪社工師的研究,當發生一個家暴事件,社會全年要直接付出28萬的代價。然而中央政府撥給家暴服務最高單位「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的預算,一年僅2億多元(2008年225,127,000元,僅佔全國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預算的千分之3),根本不足以照顧少數族群、遑論其他非少數族群的受家暴者。另方面,當防制家暴網絡發生破洞時,第一線的社工又成為代罪羔羊。 ▲現代婦女基金會和台北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2012年6月24日舉辦的「518傳愛反家暴」宣導活動,邀請百名民眾參與,希望社會不再出現駭人聽聞的家暴案件。圖為台大熱舞社於現場演出。(圖文/楊萬雲) 縱使如此,全台熱情的社工卻仍在極缺糧草下,積極針對多族群的服務對象,盡力提供服務、輔導。然而,在輔導過程中會面對哪些關鍵性的挑戰?倘若要克服這些挑戰,能否從各族群受暴者其自身的文化、社會資源中,找尋到最根本而有效的支持、甚至擴散提供給其他族群參考與借鏡?(如原住民、新移民從其自身文化出發,解決自身反家暴的經驗,能否作為漢人受暴婦女社會工作的參考?)。 困境1:共同的處境、切割化的輔導 王增勇教授曾引述國外研究,分析原住民受家暴的關鍵因素之一,是因為「原住民男性開始內化壓迫者的價值,而成為加害人。因為自我仇恨與自我羞恥感,我們開始傷害我們自己……家庭暴力之所以在部落中逐漸普遍,因為憤怒的男人將他們的情緒以虐待的方式,發洩在他們所愛的人身上,他們嘗試把在外面社會的受害經驗中所失去的權力,從傷害他們身旁所愛的人的過程中找回」(註1)。 事實上,「在外面社會的受害經驗中所失去的權力」這句話,在今日不僅適用於文化被否定、失落的原住民施暴者,也同樣適用於所有失業、不穩定就業,認為顏面無光的漢人施暴者。 也就是說,施暴男性不分族群、施暴的共同動機往往是因資本主義的發展危機,而被就業市場排除的過程,造成其失去對工作尊嚴、權力的掌握,於是選擇向伴侶透過身體與精神的控制,來重新掌握其對自身的尊嚴與自信。 我們反對這樣的權力轉移,但正因家暴起因於結構性的因素,所以目前援助家暴大多偏重以個案、家庭為核心的社會工作方法,似乎不足以因應整體結構性的問題。 首先,目前以家庭、受暴婦女為核心的個案輔導方式固然細膩,但因著政府以個人特性歸類的補助方式將方案切割成片段、承包給社福機構,而將一個家庭的受暴婦女與他的孩子們,切割成不同的社工、方案來服務。 縱使目前已參考先進社福國家,倡導應建立跨社福機構的網絡合作,但卻因資源有限,使得案量繁重的社工,根本無法落實網絡合作;另方面,單獨依賴一對一的個案工作方法,不僅易造成受暴者對社工的依賴,甚至忘記或忽略了受暴者自身從其既有文化、信仰與親友間所開展出多樣化、深刻而有效的復原計畫。 困境2:無力輔導施暴者 此外,暴力的導火線來自伴侶雙方,故根本降低家暴必須從施暴者與受暴者雙方的關係著手,而非單向的支持受暴者、鄙棄施暴者。然而,目前各縣市政府因欠缺資源而無力輔導施暴者。當社工介入家暴家庭時,因為施暴者往往會擔心伴侶因得到聲援而獨立,造成妻離子散。所以不僅對社工產生敵意,甚至社工愈介愈深、家暴愈嚴重(家暴令也有類似的強化影響),根據英國婦女援助協會(Women's Aid)的統計,為了降低風險,社工往往希望受暴婦女離開受暴環境,但是往往離開也是最危險的時候,甚至常發生謀殺事件。 而單從受暴者出發是無法解決上述問題,唯有積極展開對施暴者的輔導機制,讓施暴者能夠重新認識失去權力的真實原因,並找尋到情緒支持、發洩替代的出口,並重新回到家庭或社區當中。然而,目前僅有極少數縣市真正落實施暴者的輔導。 新的行動槓桿:肯定部落文化 因著個體化的輔導有著上述侷限,所以各種多元、甚至站在既有社群傳統文化的基礎所作的創新輔導方式,應被重視並實踐。在王增勇教授的論文(同註1)中,曾轉述Fournier的研究發現:「原住民受害者需要重新與自己的文化相連結,他們必須處理早已內化的文化羞恥感(sense of cultural shame),他們必須轉化他們負面的文化經驗成為肯定生命的過程,如此才能治癒,重新感到完整與有價值。」 而這位研究者辯證的觀察到原住民強調分享的集體性格所以適用團體諮商,但在團體中原住民可能不願分享個人問題,或不願介入他人生活的價值取向卻是挑戰(事實上,我們若更進一步思考,會發覺此特質也出現在許多非原住民的受暴者身上)。所以,讓「團體諮商結合網絡、敘事治療的方式」,具體動員家庭的親戚和社會系統,一起尋找解決問題的方式,這種融合說故事、隱喻、傳統輪唱的非指導式互動,來重新創造家族網絡以幫助受暴者。其運用範圍包括危機處理、鄉村老人社會網絡支持、重振受暴者傳統治療系統、天災處遇。而這種介入模式也被證明在預防與處遇社區中精神疾病問題上是有效的。 辯證融合舊與新 不只如此,從古巴哈瓦那的拉丁美洲醫學院(ELAM)在非洲迦納的「綜合全科醫學」(MGI, comprehensive general medicine)實踐過程(註2),看到傳統治療師跨越社工、醫師的角色,融合草藥浴,按摩,心理輔導和冥想的方法,對精神治療有顯著性的幫助,其療癒成本也比傳統西方醫學來得低,更重要的是,融合傳統知識與西方模式,有助於他們的處理尖銳問題。 放回到台灣的脈絡中,因為資本主義的發展比迦納等第三世界國家更徹底,導致許多原住民的傳統文化、療癒策略已被資本主義嚴重破壞,所以當恢復族群文化的輔導或諮商策略時,固然需以傳統的文化、價值、技術為基礎,但也需辯證的吸收各種新的工作方法(包含西方的理論、實踐與監測分析)、社群(如:教會、社工本身),重新產出具有台灣在地性的「多元社群網絡」諮商模式,當有成功輔導經驗產出時,應解析其成功經驗背後的價值邏輯,並將之模組化、嘗試以公共化的知識擴散於其他族群的可能性。 而檢視成效的指標,也不再只專注於問題的發現與解決、治療,而是改以符合原住民文化的提供支持、陪伴、引導取向;嘗試去瞭解他們是如何從如此嚴重的創傷中復原。同樣的,也應思考如何將此策略應用到施暴者的輔導。 小結:多元價值公共化 因著來自不穩定就業,讓我們看到跨族群的共同家暴成因。但我們卻從原住民身上看到另種局部性、差異化的因應家暴策略。而透過倡議來優先解決其社會挑戰,再將其模組擴散,讓主流社會學習、受益而重新學習尊重少數族群。 而使用社群的方法,其本身不僅是對原住民文化獨特性的肯定,亦透過動員家庭的親戚和社會系統,來重新理解家暴的結構性因素,其本身就是社會教育的一部分。甚至有機會藉由此自我培力、充權(Empower)來向政府爭取擴大家暴的資源補助、以協助傳統知識系統的再發展。 而這整個過程,恰是串連起個別族群的「多元價值公共化」與社會集體「社會基本需求公共化」的開端。 (台灣公共化協會) 註1:王增勇(2003)《原住民婦女與家庭暴力社工員的相遇:一個弱勢者保護弱勢者的制度?》2003原住民人權國際研討會(2003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Indigenous Peoples' Rights),東吳大學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主辦,東吳大學外雙溪校區國際會議廳,民國92年3月5、6日,台灣,台北。 註2:Don Fitz著(2012年)。篇名「古巴:新的全球醫療(Cuba: The New Global Medicine)」。刊於「每月評論(Monthly Review)」。網址:http://monthlyreview.org/2012/09/01/cuba-the-new-global-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