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保費喊漲 每月多26至52元

內政部日昨表示,國民年金保險費率將自明年元月一日依法由七%調整為七點五%,估計一年約可增加二十五億元保費收入,除可提高國保基金的準備金額外,也兼顧不同世代間的公平原則及反應保險成本。明年一至二月國保保費繳款單將於三月底前寄發,被保險人於當年四月底前繳納即可。 國民年金保險制度自九十七年十月一日正式開辦,目前約有三八○萬人納保,內政部表示,已有三十八萬餘人已開始領取各項保險給付,對於被保險人於老年、生育及發生身心障礙、死亡等保險事故時的經濟安全提供相當的助益。 【中央社台北二十七日電】內政部次長簡太郎今天宣布,國保費率將自明年一月一日起,依法調整為七·五%,一般身分被保險人最多每天多付新台幣一·七元。 簡太郎說,國保費率調整後,應繳費被保險人每人每月雖然增加二十六至五十二元的自繳保險費,但政府每月也相對為每位被保險人多提撥三十四至八十六元的補助保險費,增加的保費將納入國民年金保險基金,作為被保險人未來的保障。 依國民年金法第十條規定:「本保險之保險費率,於本法施行第一年為六·五%;於第三年調高○·五%,以後每二年調高○·五%至上限十二%。但保險基金餘額足以支付未來二十年保險給付時,不予調高」。 簡太郎說,依據一○一年七月完成之國保財務精算報告指出,現有的國保基金餘額僅可支付未來九年的保險給付,依規定應自第五年起調高國保費率○·五%。國保財務除了法律明定的費率定期調整措施外,加上國民年金法第四十九條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的規定,「保證絕對不會倒」,確保國保制度的永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