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老化第一步 改善老人住宅

老人住宅專題3(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1日電)日本綜藝節目「全能住宅改造王」常接到年長者的家庭委託改造,台灣的老人若有改建住屋需求,其實也有管道可協助。

現行老人福利法規定,中低收入戶老人可向地方政府申請協助修繕住屋,相關規定授權地方主管機關自訂;不過,政府規定的申請條件、補助項目較沒彈性,不符縣市政府補助標準者、在貧窮線以上的經濟貧困邊緣戶,則賴社會福利團體伸援手。

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辦公室主任楊美陵表示,有些地方政府要求申請修繕房屋須具備建物執照、土地所有權狀等,當相關文件不齊,或房屋不是登記在老人名下時,往往就不能申請補助;地方政府甚至會要求老人先代墊修繕房舍經費,但這些老人本來就家境不好,這樣的條件會影響他們修繕房屋意願。

老盟從民國100年開始與企業合作,推動「老人住宅改善計畫」;資源、人力有限,目前服務區域鎖定桃園縣、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花蓮縣與台東縣,每戶最高補助新台幣10萬元。

老盟專員林怡靜說,老盟與地方政府及地方居家服務、社服中心合作,建構服務網,兩年來共修繕200戶。

林怡靜表示,去年服務案例中,83歲獨居的田伯伯家裡屋頂漏水、窗戶損壞達20年,下雨天得撐傘度日。雖然田伯伯向政府申請補助,但相關費用卻已用罄;老盟幫田伯伯翻修屋頂、換堅固鐵窗,更加裝熱水器,結束燒熱水洗澡生活。103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