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撤銷都更同意 擬放寬

工商時報【記者薛孟杰╱台北報導】 為解決都更爭議,北市府成立都市更新顧問小組,由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擔任召集人,該小組昨日提出20點修法共識,建議中央修正包括都更條例等31條條文。 小組建議包括,具爭議性都更案拆除釘子戶與否,回歸司法體系裁決,並由法院執行拆除。此外,只要是在公共展出結束前,所有權人皆可撤銷都更同意書,不必負任何舉證責任。都更案必須等到地上物完全拆除後才能發放建照,進行預售。 台北市長郝龍斌指出,都更條例未完成修法前,北市府先成立權利變換計畫審查小組,建全權利變換估價機制,確保都更戶權益。另外,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預定在今年6月成立,將以類似非營利專業組織 (NGO)的角色,扮演公正第三者,協助民眾在都更初期整合更新意願。 由於文林苑都更案建商,在取得建照後即開始預售房屋,引發極大爭議,顧問小組因此建議,地上物完全拆除前,不能核發建照及預售。 此外,只要是在公展結束前,所有權人可以撤銷都更同意書,不須負任何舉證責任,以減低地主對於都更的疑慮。顧問小組並建議,提高都更各階段同意門檻,劃定更新單元及事業概要同意比例,應從現行的1/10,提高到1/2,權利變換計畫則須取得9/10同意書比例,現行「多數決」機制亦應一併改善。 顧問小組同時指出,目前都市更新進行方式,包括重建、整建及維護等三種,但不應過於偏向「重建」,也可以其他兩種方式進行都更。 張金鶚指出,為避免文林苑案類似爭議,建議修改都更條例,增加事前協商機制,可請求政府或民間團體介入協商,避免發生文林苑案各說各話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