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食物強播送 立委籲立法管制

【記者許純鳳台北報導】垃圾食物廣告有多氾濫?根據兒福聯盟統計,台灣兒童平均一年收看超過8千個垃圾食物廣告,每到用餐時段,垃圾食物廣告播放的頻率更是其他時段的1.6倍。立委王育敏呼籲立法管制垃圾食物在兒少頻道及節目促銷或插播廣告,禁止業者以贈品行銷垃圾食物,防止孩子受誘惑,吃太多垃圾食物。 兒福聯盟2日偕同王育敏召開記者會,公佈「2012垃圾食物廣告調查報告」,研發處長邱靖惠憂心指出,兒福聯盟今年暑假監看廣告,發現收看熱門卡通的過程中,平均每6.6分鐘就出現一次垃圾食物廣告。垃圾食物的廣告影響有多大?邱靖惠以自我經驗闡述,原先她每個月吃一次垃圾食物,監看的當週,便吃了兩次,她說:「連大人都如此了,更何況是小孩?」 王育敏根據教育部統計指出,每4個國小學童就有一個是小胖子,到了國中情況更嚴重。為了阻絕肥胖,各國都有作為,美國紐約市今年禁售470毫升以上的汽水和含糖飲料;舊金山禁止超出標準值的垃圾食物附送贈品販售;英國規定在兒童收看電視的黃金時段,禁播垃圾食物廣告;瑞典則在兒童節目時段全面禁止播放垃圾食物廣告。她認為,台灣對垃圾食物廣告的限制偏少,應仿效英國或瑞典,減少孩童過重的情形發生。 垃圾食物搭配玩具促銷,對小朋友的吸引力更大。記者會現場,邀請兩名家有4歲幼童的媽媽現身說法。阿寶媽媽表示,速食業者慣用餐點附送贈品的方式,非常吸引小朋友,她的小孩有時會因為贈品吵著吃速食,養成吃東西就要買玩具的壞習慣,但是速食營養不足,她很擔憂。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科長吳希文回應,送入立法院的食管法草案將限制可能引起慢性病或不適合兒童食物的廣告,並訂出罰則,擬針對違反的食品業者最高將處20萬元罰緩。至於「垃圾食物」的定義和品項、限制相關細則,將邀請專家和團體商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內容事務處長何吉森表示,一旦衛生署訂出規範,願意配合辦理。 王育敏希望垃圾食物廣告的規定訂得更嚴謹,畢竟業者行銷手法高明,她會全力支持衛生署修訂該法案,避免孩童肥胖問題日益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