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合併 刪區域、國家限制

工商時報【記者張中昌╱台北報導】 國內基金合併限制將放寬。金管會昨(26)日修正發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最快從10月起,基金合併條件鬆綁,除了合併免召開受益人會議門檻,由新台幣3億元提高至5億元,也可不再受投資區域或國家相同的限制。 證期局主秘吳桂茂表示,預期未來將能增加小規模基金合併的意願與可行性,提升基金規模的經濟綜效。 據統計,截至今年7月底,國內基金淨值低於5億的檔數,共有166檔,規模合計為504億元,多數為股票型基金,一旦合併條件放寬後,有機會促進基金合併潮,提高基金規模,投資動能也可望擴大。 吳桂茂指出,這項修正案先前預告時,原本要求基金合併免開受益人會議的條件,除了5億元以下,必須屬於同投資區域及國家,但徵詢外界意見,以及參考國外作法後,決定再擴大放寬幅度,可不受投資區域或國家相同的限制。 同時,修正案也允許未來基金能辦理短期借款,但借款利息與相關費用,還是必須由基金負擔。 證期期官員表示,這項措施過去就曾發函開放,但受限信託業法,投信基金一直無法辦理借款,這次修法提高位階,可讓投信透過借款的靈活調度,降低流動性資產的部位。 此外,配合業者實務操作需要,以及參考歐盟、香港等國際規範,金管會一併鬆綁基金操作限制,包括提高單一基金投資其他基金受益憑證總金額的比例,從上限10%提高至20%。 投信事業所經理的全部基金,投資於任一其他受益憑證比率,上限也同樣提高至20%。 至於平衡型基金,未來持股下上限門檻,由3~7成,將放寬為1~9成,希望提高基金投資操作彈性,更有利基金投資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