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經理人兼任 將開放

工商時報【記者于國欽╱台北報導】 經建會昨(10)日與歐洲商會召開「歐洲商會建議書協調會」,對於歐商建議開放基金經理人(含全委經理人)可同時擔任境外基金或FINI投資顧問一事,我方表示正在研擬放寬投信基金經理人、全委經理人及投資顧問得相互兼任的適用範圍,預計半年內可完成相關函令及配套規範。 經建會官員會後表示,歐洲商會去年11月曾發表建議書,建議書總計207項建言,多數建言已處理完成或在辦理中。昨日特別針對17項歐商期待進一步對話的項目,召開會議,由經建會副主委單驥邀各部會主管官員與歐商共同檢視。 雙方對話的議題包括電機產業、金融產業、化妝品產業及智財權等問題。其中有關金融產業方面,歐洲商會認為,開放基金經理人(含全委經理人)可同時擔任境外基金或FINI投資顧問,將可提高國外委託台灣投信業者進行投資顧問工作的商機,並為台灣法令與國際實務接軌設立良好典範。 經建會官員表示,讓這三類專業人員相互兼任,最怕利益衝突問題,若業者能建立防範利益衝突的內控機制,並確保所有客戶均受到公平對待,即可以放寬讓「投信基金經理人」、接受專業機構委託代操的「全委投資經理人」及「投資顧問分析人員」相互兼任。 為創造台歐更密切的雙邊實質關係,昨日會中單驥也籲請歐洲商會促成台歐自由貿易協定(FTA)的簽署,歐方則表示樂觀其成,將會儘量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