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紙登法官照 法官協會反對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8日電)中華民國法官協會今天呼籲,媒體報導司法案件時,請勿擅自刊登法官肖像或個人資料,以保護法官人格權。

法官協會受訪表示,此聲明並非針對特定個案,多年來屢屢有法官反映這類問題。法官個人肖像及資料受憲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的保障,且與個案事實無關,也和公共利益無涉。媒體擅自揭露,除難認符合公益目的外,更恐侵害法官純淨的審判環境。

因此,法官協會呼籲,媒體報導時,除經過法官個人同意,勿擅自刊登法官肖像或個人資料,以保護法官人格權。102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