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師培評鑑 4校有條件通過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23日電)高教評鑑中心今天公布101年下半年大學師培評鑑結果,其中4校的4個類科被評有條件通過,比例約1成8,一年後需重新評鑑。

教育部委託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辦理大學校院師資培育評鑑,實施方式採實地訪評,評鑑結果分認可方式,以通過、有條件通過、未通過三種結果,不進行跨校比較或任何形式的排名,以鼓勵師資培育單位建立與發展自我特色。

根據高教評鑑中心101年下半年大學師培評鑑結果,評鑑對象含大學所設的中等學校、國小、幼稚園或特教學校(班)四大師資類科的師培學系與師培中心,共13所大學、22個類科受評,共18個類科獲認可,比率近8成2,4校的4個類科為「有條件通過」,比率約1成8。

高教評鑑中心表示,這次受評類科全數通過「學生遴選及學習環境」項目,顯示在招生甄選、增能輔導、獎助學金等行政服務表現最好,且能提供適當教學資源及相關輔導;而「教師素質及專業表現」和「教育實習及畢業生表現」的有條件通過或未通過比例最高,超過5成。

高教評鑑中心表示,經評鑑發現需改進的地方,包括專任教師員額未符合教育部相關規定、兼任教師所占比例及授課學分數偏高、師資生教師資格檢定通過率偏低等問題;而被評「有條件通過」者,應於明年8月重新提交「概況說明書」,並重新進行評鑑。102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