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校院師培評鑑 4校有條件通過

高教評鑑中心今天(23)公布101年下半年大學校院師培評鑑結果,在受評的13所大學、22個師資類科中,有18個類科通過認可,通過比例為81.8%,其中有4校、4個類科被評「有條件通過」(佔18.2%),一年後需重新評鑑。

教育部委託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辦理大學校院師資培育評鑑,實施方式採實地訪評,評鑑結果採認可制,不進行跨校比較或排名,以鼓勵師培單位建立與發展自我特色,在這次受評的13所大學、22個類科中,有18個類科獲認可,比率近8成2,4校的4個類科為「有條件通過」,比率約1成8,高教評鑑中心評鑑業務處處長魏炎順表示,這次各校在「教師素質及專業表現」及「教育實習及畢業生表現」項目,有條件通過或未通過比例最高,超過5成,其中,有條件通過的4個類科,大多是因為教師員額沒有補足,還有畢業生通過教師資格檢定比率偏低。

高教評鑑中心表示,評鑑結果已公告在大學校院師培評鑑資訊網(http://tece.heeact.edu.tw),受評類科如果對結果有異議,可提出申訴,列為「有條件通過」的師資類科也要求在明(103)年8月重新提交「概況說明書」,並重新進行評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