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實施旅遊法 對台觀光衝擊

(中央社記者林紳旭台北5日電)中國大陸將在10月1日實施「旅遊法」,禁止旅行社安排購物行程。台灣觀光業者今天表示,短期將有衝擊,長期是好事。

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姚大光說,大陸實施的「旅遊法」是強制性,規定的比交通部觀光局今年5月1日實施的「陸客優質團」更嚴格。

姚大光說,購物行程並非全部都不好,部分旅客也很享受購物的樂趣,況且在購物店買的東西,有充分的保障,陸客回去後,還可以更換,如果陸客改去一般商店買,就得按台灣的消費規矩走。

他表示,短期內可能會衝擊到台灣的旅行社,陸客觀望後,業績將下降,但長期而言,對台灣的觀光業是好事;至於體質不好的旅行社,「原本就會倒,不會因為大陸實施旅遊法才倒」。

台灣中國旅行社入境部副總經理林聰敏說,大陸實施旅遊法不是針對台灣旅遊而來,是全面性的,對每一條路線都一樣,長久來看,這樣的政策是好事,讓觀光業走向正面。

林聰敏表示,目前大陸東南沿海一帶省市來台觀光的團費約人民幣3000多元,從10月1日起可能調升為6500到7000人民幣,因為少了購物行程,沒有佣金回饋,大陸組團社和台灣旅行社只好反映成本。102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