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債妻還 朝野2黨團允諾本會期修法廢除

新頭殼newtalk 2012.11.09 林朝億/台北報導

2007年民法修正將夫妻分別財產制的剩餘財產分配權改為可由第三者代位行使,讓銀行藉此可以進行「夫債妻還」或「妻債夫還」聲請。光是今年1至9月,銀行向法院提出的聲請案就高達5千5百多件。律師林永頌表示,對於這不合理規定,民進黨、國民黨團2大黨團,都表達支持修法立場,希望這個會期可以完成三讀。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等民間團體今(9)日在立法院舉辦「銀行冷血 夫債妻還 豈有此理?」記者會。他們指出,2007年5月民法「夫妻分別財產制」中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改為可由第三人代位行使。此舉讓銀行濫用這項法律,向債務人的配偶進行代位求償,造成夫債妻還或妻債夫還的不合理現象。

協會表示,根據司法院統計數據顯示,今年1月至9月請求宣告分別財產制、代位請求分配剩餘財產的案件計有5980件,其中,有5581件都是銀行向債務人本人討不到錢,而利用「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強迫另一半配偶的財產拿出來償還債務,讓債務人的婚姻關係出現危機,讓債務者的家庭經濟因此徹底瓦解,更無端牽連到須扶養的子女,最後連一個遮風避雨的地方都被無情剝奪,一個家庭正瀕臨破碎的危險。

其中,許先生的個案更是令人欷噓。

許先生在1993年台灣經濟正好的時候,同時也是許先生40幾歲、正值人生衝刺期,向銀行借貸35萬投資串燒 (やきとり)的生意,不料被合夥人倒,導致原本的資金全都血本無歸,債務便從此糾纏許先生的人生。

許先生1997年與太太結婚後,便獨自1人去中國重新開始串燒的生意,沒想到再度失敗,2000年,返台和太太協議分居,從此之後,就在中國過著打零工的生活。

直到去年,許先生得知在台灣的太太罹患癌症,於是決定回台盡一個身為人夫應盡的責任。然而,許先生一回台,卻是另一場噩夢的開始,在太太化療這段期間,銀行找上太太,要她償還先生多年以前所欠的債務,銀行先是向法院聲請夫妻分別財產制,要求進行代位求償,這對許太太來說,根本是雙重打擊,這12年來,許先生對她不聞不問,夫妻之名早已是名不符實,她不明白這麼多年來一個人辛苦打拼的房子如今被迫要分一半?

許先生也很不解的說:「我一人做事一人當,為什麼這明明是婚前的債務,銀行卻向我罹癌的老婆討債?」。罹癌的許太太這麼多年來靠著自己的努力辛苦工作,就是為了給自己一個遮風避雨的地方,但她也從不埋怨許先生,在她眼裡,許先生永遠是她的丈夫。而對於許先生,他內心滿滿都是對妻子的愧疚,他現在只想好好陪著罹癌的妻子走完最後的人生。「我想好好面對我的債務,但可不可以不要拿走我老婆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