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債妻還! 離婚後還遭銀行追債

過去父債子償的問題,在2009年修法之後解決了,不過,配偶間的債務卻因為民法修正,將「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原先只能夫妻間互相行使的規定刪除了,讓銀行跑來強勢討債,一位卡債族張先生和太太離婚,但銀行卻跑去向前妻討債,造成前妻全家陷入困境,找上立委陳情。

今年50多歲的張先生,做生意失敗,1992年開始,變成卡債族,利滾利欠下500多萬的債務,銀行追債追到他的前妻身上,會演變成夫債妻還的情況,是因為民法中關於「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2007年修法前,僅限於夫妻間才能行使,不過,修法後,刪除這個要件,從數據來看,2009年到2012年,「銀行」出面代為聲請的案件爆增到4000多件,強勢討債,讓欠債人的配偶不堪其擾。

雖然說欠債還錢天經地意,不過,夫債妻還或是妻債夫還的情況,造成許多弱勢家庭的辛酸血淚,繼修法解決父債子還的問題後,立委進一步修法,杜絕銀行為了滿足債權,把手伸進家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