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懷孕老公嫖妓公公挺兒子趕媳婦出門 法官判離

老婆懷孕,老公居然跑到外面嫖妓!新竹一對夫妻為此而大吵,不料公公卻力挺兒子,反而指責媳婦平日亂花錢,將媳婦掃地出門,還控告她竊盜。葉姓女子愈想愈氣,向法院訴請離婚。法官審理後認為,葉姓女子被趕出家門長達六年,丈夫毫無彌補之意,裁定離婚。(彭清仁報導)

據了解,新竹一名葉姓女子與丈夫結婚六年育有一子,夫妻二人常為金錢支出問題而大吵。九十五年間葉姓女子在懷孕期間,丈夫居然跑到外面嫖妓,夫妻二人為此又再度發生激烈口角,甚至爆發肢體衝突,鬧到警員都到場。公公也出面調解,卻不料公公卻力挺兒子,反而指責媳婦平日不知節制亂花錢,媳婦不甘示弱回了兩句,最後卻被公公逐出家門,而且將家中的鑰匙全都換過,媳婦返家拿物品,還被公公控告竊盜,媳婦葉姓女子這才死心獨自帶著小孩離家,但離家六年來,丈夫卻對妻小聞不問,妻子憤而提起離婚訴訟。

葉姓女子法院庭訊時向法官供稱,九十四年結婚後,丈夫無業在家好吃懶做,小孩生活支出全都靠她一人獨力撐起,甚至用信用卡向銀行借錢週轉,導致積欠大筆卡債。至於丈夫對法官傳訊不但不到場,也不做書面聲明,加上證人證明當時葉姓女子的確被公公逐出家門,雙方分居達六年,也未見雙方積極修補已瀕臨破裂的婚姻關係。法官認為婚姻關係已無回復的可能,因而裁定離婚獲准,而導致離婚丈夫應負較大責任,法官也要求丈夫在子女未成年之前,每月需給付子女扶養費用一萬兩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