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基金融資 壽險業搶標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安定基金彌補國華人壽資金,壽險業者爭取要「參一腳」。據了解,壽險公會已當面向金管會主委陳裕璋建議,由壽險業參與競標安定基金借款,達到去化資金,又兼具「取之於壽險資金,用之於壽險」的功能。 金管會官員透露,初步研擬應可同意壽險業者以「專案運用」方式參與競標,就可解決保險法規定保險業不得從事無擔保授信的限制。 安定基金將彌補國華人壽缺口883.68億元,將以現金一次給付給買家全球人壽,放在區隔帳目中,安定基金目前帳上有330億元左右,需再對外借款560億元,原本是打算以公開招標方式,由銀行團競標,但壽險業也爭取壽險資金要來競標此貸款案。 壽險業者表示,安定基金收入一部分是來自保險業每年繳交的保費,這次是要解決壽險公司退場機制,為何不再讓壽險資金參與退場的彌補金額,類似全數取之於壽險資金的「共保機制」。這項提案已在本月17日壽險業負責人與陳裕璋面對面時當面提議,陳裕璋也正面回應,傾向可解釋為「專案運用」的投資,不是以授信案來看,如此一來,壽險資金也可與銀行競標此案。 壽險業指出,壽險資金可中長期投資,若是專案運用的項目,借款可長達10年以上,且借款條件可商議,甚至可以允許安定基金每年只要付利息,不必攤買本金,則安定基金可保留一定現金在帳上運用或作為保險安全網,到期再一次償還本金。且專案運用的RBC風險係數僅1.28,壽險業者表示,在與銀行競爭上,壽險業者應有一定的利基,現在就看安定基金如何開出競標條件。 至於銀行方面,銀行局也已解釋,比照當年中央存保為解決問題銀行借款,在計算資本適足率時資本計提只要20%。 銀行局表示,一般企業借款是本金完全計入風險資產,但安定基金及中央存保類似政府單位,如存保的股東是財政部及央行,安定基金則是政府授權成立,因此借款金額只要20%計入風險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