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判6年 葉少爺喊:「判太重了!」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喧騰一時的高雄「葉少爺」酒駕肇事致死案件,經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判處涉案的葉冠亨有期徒刑6年後,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在今(5)日上午召開二審庭訊;對於自己被一審法院判處6年有期徒刑,葉冠亨當庭向法官喊冤,表示「判太重了」,但檢方及被害家屬則反嗆「量刑太輕」請求法院要從重量刑。

根據了解,葉冠亨在今天出庭時有別以往都拄著拐杖的模樣,既沒有拐杖相伴,也沒有家人攙扶,而是由媽媽陪同一起進入法庭應訊;從行動及外觀來看,葉冠亨的傷勢應該已經大致康復,庭訊時與當時違規迴轉的垃圾車司機都向法官表示:一審實在「判太重!」希望二審能減輕,但遭檢方和被害家屬當庭駁斥,反嗆是「量刑太輕」。

全案在去年發生後,即由高雄市警察局新興分局移送高雄地檢署進行偵辦,而檢方也在去年5月底將全案偵結起訴,分別對葉冠亨及違規迴轉的垃圾車司機,依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的公共危險罪,以及業務過失致死罪等罪嫌起訴。經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在去年11月將葉冠亨判處有期徒刑6年,同案被告垃圾車司機判處有期徒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