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鎖國外網站? 智財局:僅針對重大明顯侵權網站

封鎖國外網站? 智財局:僅針對重大明顯侵權網站

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智慧財產局將對國外侵權網站進行封鎖,引發資訊檢查、行政擴權等質疑。智財局副局長李鎂今(28)日表示,目前規劃封鎖對象僅針對伺服器設置在國外,且內容「幾乎全為」侵權物的網站,但不涉及內容檢查,完全不影響日常接觸資訊的網站;經智財局決定封鎖後,還會再交由司法審理裁定。

親民黨立院黨團上午召開記者會,邀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進行說明。總召李桐豪質疑,智財局聲明指出,封鎖對象是針對內容有「重大明顯」,或專門從事網路侵權的境外網站,具體應如何定義?

李鎂強調,只有近乎百分百盜版內容的網站,且在國外設置伺服器者,才有可能被封鎖,這些網站都是惡意侵權,且多屬視頻網站或其商業模式鼓勵網友侵權的網路空間,此類網站由於其侵權行為讓著作權人,文創產業界的權益嚴重受損。

至於如何定義「重大侵權」,以及何類網站列入封鎖範圍等問題,李鎂則表示,仍需再做評估。

她強調,民眾及網友日常生活常用網站諸如臉書、YouTube、Twitter、微博、Dropbox、gmail、google、Yahoo等入口網站、拍賣網站等都不會受到影響。

她指出,為考慮執行成本,目前規劃由連線服務提供業者(中華電信、台灣大寬頻、遠傳電信、全球移動等)配合執行IP位址封鎖及DNS封鎖即可,Yahoo等其他網路服務提供者則不須配合執行。

李鎂說,司法機關與NCC等相關單位討論後認為,由主管機關智財局以行政途徑處理,可快速解決境外侵權網站爭議,至於如何認定網站是否涉及侵權,智財局會邀請相關公部門、權利人團體,以召開委員會的形式加以認定,但最後仍會經由司法機關的檢視,至於司法審查的介入時間點,則仍須進一步溝通。

她說,目前採用封鎖僅限IP位址(Internet Protocol Address)、DNS網域名稱(Domain Name System)的封鎖,執行上不需檢查網路傳輸封包內容,不會涉及資訊檢查或隱私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