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生為老師撐傘遮陽 教部:十分不當

最近網路流傳一段影片,一名三年級學生踮著腳尖、拿著大雨傘,亦步亦趨地為體育老師遮陽,引發網友撻伐。教育部表示,體育老師上課竟然要學生在一旁撐傘,行為很不適當。 (陳映竹報導)

台南大灣國小有位體育老師,上課時竟然要嬌小的三年級女學生在一旁當起小書僮,為她撐傘遮陽。校方的理由是這名體育老師已經六十一歲,在為學生進行體適能測驗成績登錄,因為眼睛畏光,學生才主動幫忙。不過,教育部體育司長王俊權認為,此舉很不適當。「不管是不是體育老師,身體不適應該依規定請假,或是請其他老師幫忙,體育課教學期間要學生撐傘十分不當。」

全國家長聯盟也表示,老師眼睛畏光可以戴遮陽帽或是太陽眼鏡,也可把學生帶到陰涼處進行測驗。身體不適要學生撐傘實在說不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