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愛鄉自救會告曹啟鴻

屏東縣政府設置生命園區再生波瀾,反對於頭前溪設立的屏東縣愛鄉護土自救會,控告縣長曹啟鴻誹謗及瀆職。對此屏東縣政府表示尊重,但期盼設置生命園區之事能回歸理性討論。 自救會成員按鈴申告內容指出,屏東縣長曹啟鴻於六月卅日在屏東市前進里前進國小召開火葬場說明會時表示,屏東市愛鄉護土自救會對外指稱縣府殯葬專區預定地,即屏市清溪段一三○七地號是河川區之說法,乃是說謊,該會認為曹啟鴻此一指控,不但悖離事實,且公然毀謗自救會。自救會並於日前向屏東地政事務所所申請土地謄本,證明該地號之土地使用分區,仍為河川區無誤,但曹縣長竟於說明會中誣指自救會說謊、亂講話,因此提出告訴,期以正視聽。 屏縣府指出,縣立生命園預定地,在經濟部九十七年六月二十七日公告的高屏溪堤防預定線修正公告中,已被劃出預定線外;水利署並在九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公告河川水域變更,一三○七地號因此解除河川區域限制。 縣政府表示,頭前溪居民於今年五月間發函詢問經濟部,已獲得經濟部上述答覆,因此曹縣長為免不實資訊誤導鄉親,才會在說明會中希望自救會把正確訊息告知大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