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會:家長可擔任營養午餐評委 沒違法

近來多個學校傳出學童午餐弊案,桃園縣家長會長協會向行政院工程會陳情,希望讓家長代表參加學校營養午餐監督小組,但是礙於法規,無法推薦代表。

工程會3號澄清表示,依照現行採購評選委員會規定,學校可自行遴選專家學者擔任委員,不受工程會推薦名單資料庫的限制,加上資料庫名單僅供參考,並未規定一定要從資料庫挑選,因此只要家長會向學校推薦人選,經學校簽報核定,就可以擔任辦理營養午餐的評選委員。

工程會並舉例,像新北市二橋國小、光榮國中,台北市葫蘆國小、興雅國中,屏東縣新庄國小都曾遴選家長擔任評選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