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看:變調的優質評鑑

左看:優質高職靠稅改 教育部為了達到12年國教政策無不卯足全力,其中一項指標「8成高中職達到優質化標準」,卻在3月底公布447校核定名單後,又在4月承認評鑑過程疏忽、將有重大違規的學校納入,故撤銷其中10校的優質認證。 有人認為這些學校是缺經費才造假資料,而經費缺乏又是因政府將多數預算用於免學費,而排擠高職的人事、設備費。所以,他們支持設立排富條款、衡量能力來支付學費。甚至讓捐款私校的免稅額提高到100%,以吸引更多企業捐款助學。 我們不同意這種作法,首先,一個真正優質的高職,光是機電設備動輒百萬,加上合格師資的人事費,絕非單靠學生的學費就能支付。再者,「國民」教育的目的是要培養完整獨立的人格,所以不應藉由支付學費能力的高低來變相標記家庭的經濟能力。 真正的公平,應透過稅制改革,直接針對經濟富裕家長,透過累進稅率來扣繳富人稅,才能真正豐裕教育經費、同時避免學費標籤經濟能力。此外,雖可評估讓捐款私校的免稅額比照公校,但卻需由學校舉證說明此捐款不具對價回饋關係。才能讓高職生學到全面、兼具深廣度的技藝能力,而不會成為特定企業的廉價職訓練所,而將個人畢生的職涯發展繫在單一企業身上。 潘欣榮/公共化協會成員 右看:一夜變優質 教育部3月底公布全國447校被認證為「優質」高中職,但才不到1個月,就發前其中竟有竄改學生成績等重大違規、合格教師比率未過半的學校,故撤銷其中10校的優質認證、另8校的效期則縮為1年。面對這疏失,教育部次長出面坦承先前審查過程有疏失,既然認證有不足、就要知錯能改。善於道歉的馬政府,我們實在不想再聽到「抱歉」,而是希望真能改變。事實上,問題的關鍵在民國103年十二年國教正式上路,教育部自訂其中8成的高中職必須符合優質條件,以提供充足的升學選擇。但教育部明知預算有限,無法讓8成學校一夜變優質,卻為了讓十二年國教準時上路而堅持此辦不到的口號,最後必然發生放任魚目混珠的狀況。 更糟的是,政府打腫臉充胖子,把多數預算用於免學費,導致窮困學生原本是衝著免學費來念高職,到頭來卻因高職自己也泥菩薩過江、經費捉襟見肘,導致多數是代理代課老師,校舍、設備都無法汰舊更新,反而讓窮學生什麼都學不到。 要解決這問題,學費必需設立排富條款、量能支付學費。同時,將私校募款的免稅額提高到100%,讓更多有心企業願意支持。屆時,配合社會倡議、讓家長改變價值觀,接受讀高職的出路不會輸高中的新觀念。 吳恆祐/社會評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