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指數型基金 改採申報生效

中國時報【洪正吉╱台北報導】 金管會證期局長黃天牧表示,國內基金募集將擴大差異化管理,未來募集投資國內的平衡型及指數型基金,將採申報生效制。另外,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指出,如果投信投顧業者沒有做好法規遵循,未來將嚴格處分,不除排撤銷董總等負責人。 金管會昨日與投信投顧業者負責人座談,金管會持續釋出利多。黃天牧表示,金管會承諾持續檢討放寬投資限制,包括放寬基金投資標的的信評限制,並持續簡化申請程序,擴大差異化管理措施。 對於表現較佳投信,得不限同時只能送審一檔基金,並進一步擴大得用申報生效的基金範圍。黃天牧說,目前股票型、組合型及追募型基金,都已適合申報生效制,今年上半年也開放投信發行外幣基金,改採申報生效制。 未來包括國內募集、投資國內的平衡型基金及指數型基金,也都會朝申報生效制辦理。至於貨幣型基金因為涉及中央銀行業務,還要洽央行意見再決定。黃天牧強調,差異化管理的標準,後續再由業者討論確定。 另外,曾銘宗強調,台灣邁入高齡化社會,資產管理需求強,他看好投信投顧產業的前景,但他從財政部到金管會,對投信投顧業有所體會,不容許盈正案及第一金投信經理人炒股案再發生。未來只要有業者沒有做好內稽、內控等法規遵循,一定嚴格處分,不排除撤銷董事長及總經理等負責人職位。 黃天牧也指出,境內國內投信發行的外幣計價基金,將來可透過OBU或OSU銷售,但不能以國內居民為銷售對象。其中,若有含台股成分,上限為20%。因為這類基金是以投資海外為主,又在OBU或OSU募集資金,因此沒有換匯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