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以補習班立案 教育部長:違法

幼兒園以補習班立案 教育部長:違法

立委蔣乃辛二十八號在立法院教育委員會中批評許多掛著美語學校的幼兒園,其實都只有補習班執照,但教育部卻放任不管,對此,教育部長蔣偉寧回應,這樣的行為已經明顯違法,會請各縣市擴大稽查,一旦發現違法情事,最高可以罰到三十萬元。(陳葦庭報導)

為了讓孩子贏在起跑點,許多家長從孩子小的時候就送進美語學校,打著外師親自授課的招牌,價格也比一般幼兒園貴上許多,但是為了孩子好,家長們還是不惜成本。

但立委蔣乃辛指出,依法要經營幼兒園必須取得幼兒園執照,因為幼兒園無論是師資、消防設備、課桌椅高度、幼兒活動空間都有嚴格規範,但補習班的標準卻相對寬鬆許多,儘管許多縣市從去年開始就進行稽查,沒有發現補習班打著幼兒美語學校的招牌招生,但是只要上網搜尋關鍵字,就能找出許多業者。

對此,教育部長蔣偉寧承諾會全面檢討,他說:「他一定要有幼兒園的執照才能經營,不然就違規,如果他是以幼兒園的形式經營,就要有幼兒園執照,如果有違法的話可以罰六到三十萬元。」

而教育部表示,依照現行的「補習及進修教育法」和「兒少法」規定,可以處五到三十萬元不等。